根据《关于评选中南大学2021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学生奖的通知》相关要求,参照《中南大学校级奖励金评颁实施细则》及各奖励金评选办法,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等级评分以及集体评审,最终推荐以下同学至学校参评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具体名单见附件。
注:此次等级评分参考《米乐(中国)学术期刊分级方案 中商办字[2019]01号》、《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0年9月修订版)》。参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已经使用过的成果,校级奖励金评选不再计分。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下午6:00。如有问题反馈请致电:0731—8883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