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尹 恒 副组长:游达明、张 颖
成员:龚艳萍、李华东、任胜钢、王宗润、刘咏梅、危平、李大元、毕文杰
二、复试具体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10月12日(周一)
上午8:10—8:30
| 填写《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 管阶二教室
| 10月12日(周一)
上午8:30—11:30
| 综合面试(总分300分)
专业课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含心理素质)及能力测试
| 管理楼教室(见当天上午8点管理楼一楼大厅张贴的考场安排)
| 参加考试者务必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科研成果、所获奖项等业绩原件和复印件, 于开考前到达指定考场
| 10月13日(周二)
上午12:00后
| 考生登陆商学院网站查看公示考核合格名单或通过“综合考核选拔”系统查询考核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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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资格审查
请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主动向复试小组秘书提交以下材料审核: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生证;
(3)本人的科研成果、所获奖项等业绩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专业课测试(100分)、外语能力测试(100分)、综合素质(含心理素质)及能力测试(100分)。
复试主要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300分。
五、录取办法
专业课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任一项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含心理素质)及能力测试)÷3
六、复 试 监 督
复试合格者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按《2016年综合考核选拔优秀应届本科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要求执行。在复试过程中,学院将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考生如对公示名单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
商学院投诉受理地点:专业学位硕士管理中心(管理楼615)
联系人:周彬文 司勇
联系电话:0731-88877554
请考生尽快提交纸质材料(综合选拔硕士生申请表、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各类获奖及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及参与项目等情况复印件)。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米乐(中国)专业学位硕士管理中心 周彬文
(责任编辑:专业学位硕士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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