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尹恒 副组长:游达明、龚艳萍
成员:张颖、李华东、任胜钢、王宗润、刘咏梅、危平、李大元、毕文杰、彭丹
二、复试及拟录取流程:
复试批次
|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第一批
(校内
校外)
| 9月30日(周三)
上午8:15—8:30
| 考生填写《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并听取相关事项安排
| 管理楼409教室
| 9月30日(周三)
上午08:30—12:00
| 综合面试(总分300分)
专业课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含心理素质)及能力测试
| 管理楼教室(见当天上午8点管理楼一楼大厅张贴的考场安排)
| 参加考试者务必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科研成果、所获奖项等业绩原件和复印件, 于本人开考前到达指定考场
| 9月30日(周三)
下午17点后
| 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待录取通知
|
| 9月30日(周三)下午—10月1日(周四)下午
| 考生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确认后,即为我校拟录取推免生
|
| 第二批
(校外)
| 10月12日(周一)
下午14:10—14:30
| 考生填写《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并听取相关事项安排
| 管理楼401教室
| 10月12日(周一)
下午14:30—17:30
| 综合面试(总分300分)
专业课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含心理素质)及能力测试
| 管理楼教室(见当天下午14点管理楼一楼大厅张贴的考场安排)
| 参加考试者务必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科研成果、所获奖项等业绩原件和复印件, 于本人开考前到达指定考场
| 10月13日(周二)
下午16点后
| 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待录取通知
|
| 10月13日(周二)下午—14日(周三)下午
| 考生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确认后,即为我校拟录取推免生
|
|
三、复试资格审查:
请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主动向复试小组秘书提交以下材料审核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生证;
(3)本人的科研成果、所获奖项等业绩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专业课测试(100分)、外语能力测试(100分)、综合素质(含心理素质)及能力测试(100分)。
复试主要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300分。
五、录取办法:
专业课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任一项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含心理素质)及能力测试)÷3
六、复 试 的 监 督:
复试合格者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按《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规定》要求执行。在复试过程中,学院将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考生如对公示名单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
商学院投诉受理地点: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管理楼402) 联系人:彭丹 何颖芳
联系电话:0731-88836434,88877742
纸质版材料(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本人的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专利、获得学术科技奖项、承担课题或者其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所获奖项等业绩的复印件)可先寄送至商学院。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米乐(中国)研管中心 何颖芳
(责任编辑:硕士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