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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专业硕士论文检测结果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8-04-17 浏览次数:

本次检测结果请下载附件。

检测结果及处理以“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为基本依据。

1. 检测结果(“去除本人”)小于5%者,可直接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2. 检测结果(“去除本人”)超过5%的同学请于2018年4月18日下午到专硕办(管理楼604)领取“论文检测审核表”及相关材料,尽快与导师联系并签署意见。

(1)检测结果在5-20%(含)之间者,由指导教师根据论文核心部分文字复制比情况,负责审查并认定该论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该论文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申请人须认真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所在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含领域)负责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批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如该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将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2)检测结果在20-30%(含)之间者,必须重新检测论文,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若重新检测结果仍大于20%者,必须延期半年复检。延期复检未通过者,不再检测论文,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检测结果在20-30%(含)之间的,需填写“论文重新检测申请表”,并由导师签署意见,于4月20日前将该表交回专硕办,以便安排论文重新检测。

(3)检测结果大于30%者,必须延期半年复检,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评阅。若延期半年复检结果仍大于30%者,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若延期复检结果仍在20-30%(含)之间者,必须重新检测论文,重新检测未通过者,不再检测论文,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检测结果超过30%的,需填写“论文延期复检申请表”,并请导师签署意见,于4月27日前将该表交回专硕办。

其他事项请关注平台通知。

注:目前尚有部分拟参加本次论文答辩的工程硕士学员未加入专业学位硕士微信公众平台,请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尽快申请加入,以便能及时接收论文答辩的相关通知。

文献检测情况(专业学位)

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检测申请表

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期复检申请表

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专业学位硕士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