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开始,国家加大了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评测和监管力度,为确保我院论文质量,学院在第一轮学位论文评审中提高了合格的分数标准。现根据2016年《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对第一轮论文评审不合格的各类型硕士研究生,如果其第一轮论文内审成绩满足下面两个条件之一,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同意,可以提交再审。
(1)仅一位评审专家评分60分以下,且平均成绩60分(含)以上的;
(2) 三位评审专家评分都是60分(含)以上的。
再审流程和时间安排:
5 月17‐21 日 修改论文;
5 月22日 提交再审申请和再审论文(电子版);
5 月23 日‐25 日 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5 月26 日‐31 日 再审合格论文安排答辩。
米乐(中国)
2019年5月17日